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与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于2021年4月29日与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金额300万元,期限36个月,授信种类:授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5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授信150万元,50%保证金。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曲靖市麒麟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我行于2022年3月份召开董(监)事会,更换第五届董(监)事会成员,曲靖市麒麟区城建实业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持股4.04%,提名监事一名,为我行关联方,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对其持股100%,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为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100%,故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因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授信时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7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20日,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均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曲靖市麒麟区城乡投(集团)大楼22楼2202室]。法定代表人李志渊,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实际控制人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结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贸易代理;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贸易经济(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笔授信3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50万元,利率6%;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授信150万元,50%保证金,按照票面金额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上述定价政策按商业原则协商签订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我行授信时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7,181.13万元,本笔关联交易业务金额3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75%,满足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0%、单个关联方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监管指标要求。
五、会议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业务已向我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5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