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与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于2020年12月29日对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期限36个月,贷款用途为支付物业费用、设计费用及装修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我行于2022年3月份召开董(监)事会,更换第五届董(监)事会成员,曲靖市麒麟区城建实业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持股4.04%,提名监事一名,为我行关联方,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对其持股100%,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1.64%,故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我行关联方。因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贷款发放时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6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均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麒麟水乡主码头9号。法定代表人王志高,注册资本61,111.79万元;由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6000万元、出资占比91.64%,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4200万元、出资占比6.87%,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911.79万元、出资占比1.49%。实际控制人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水生植物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餐饮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土地整治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交通设施维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省级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定价政策

本笔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利率6%,按商业原则协商签订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我行贷款发放时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7,954.87万元,本笔关联交易业务金额3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67%,满足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0%、单个关联方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监管指标要求。

五、会议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业务已向我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5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报告。